一、概述
1.装置简介
我司生产的热气溶胶灭火装置属新型环保消防产品,使用S型气溶胶发生剂,各项技术指标均通过了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型式检验”,是哈龙灭火装置的理想替代产品之一。
2.工作原理及特点
工作原理:当接收到火灾报警气体控制器(盘)的启动信号后,装置内的气溶胶发生剂被激活,迅速产生灭火气体(气溶胶),气体从装置喷口喷出,完全淹没防护区,达到灭火目的。
灭火机理:以中断燃烧链式反应的化学灭火为主,也有一定的窒息作用。
主要特点:药剂在常压状态贮存,安全性能高;无须敷设管网,安装维修简便;不损耗大气臭氧层,属绿色环保产品。
3.主要用途及适用范围
1.热气溶胶灭火装置主要应用于通讯、邮电、冶金、电力、金融等行业的消防灭火;适用于在相对封闭条件下扑救下列火灾:
a)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变(配)电间,发电机房,电缆夹层、电缆井,电缆沟等场所的电气火灾;
b)生产、使用或贮存柴油(-35号柴油除外)、重油、变压器油、润滑油、动物油、植物油等各种丙类可燃液体场所的火灾;
c)生产、使用或贮存可燃固体物质场所的可燃固体物质表面火灾;.
d)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2.热气溶胶灭火装置不能用于扑救下列物质的火灾:
a)无空气仍能迅速氧化的化学物质(如硝酸纤维、火药等)和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如联氨、某些金属过氧化物);
b)活泼金属(如钾、钠等)、金属氢化物(如氢化钾、氢化钠等)、强氧化剂(如氧化氮、氟等)和能自燃的物质(如磷等);
c)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4.安全警告
1.用户单位应在以下部位设置明显的警告告示牌,告示牌用语建议如下:
a)防护区内:警告!这是热气溶胶气体灭火保护区,听到现场警报后,人员应立即撤出;
b)在紧急启动按钮部位:警告!紧急启动时应确认防护区内无人。
c)防护区外:本防护区为热气溶胶气体灭火保护区。
2.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如果在有人工作的场所使用,要求喷放延时,人员必须在延时时间内撤出;
3.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的喷口前1.0m内,装置的背面、侧面、顶部0.2m内均不应设置或存放设备、器具等。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执行。
4.灭火剂喷放后,会形成固态微粒在空气中的悬浮体系(气溶胶),金属盐类、金属氧化物等主要灭火成份均以固态微粒形式存在,较长时间后会沉淀并粘附在物体表面。气溶胶喷放后,应及时清洁设备,防止对设备的污染和损坏。
5.除上述警告,其他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二、灭火装置启动控制程序
三、装置结构示意图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主要由气体发生器、反馈装置、箱体等部分组成,气体发生器主要包括气溶胶发生剂、电引发器和冷却剂等,图示如下:
QRR5LW/SPL装置结构示意图
QRR10LW/SPL装置结构示意图
四、主要技术参数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主要技术参数如下表:
产品规格型号 |
QRR□LW/SP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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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规格型号 |
QRR5LW/SPL |
QRR10LW/SPL |
装置尺寸(mm)
(长×宽×高) |
600×400×800 |
900×400×800 |
灭火密度 |
140g/m³~160g/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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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电源 |
DC24V 1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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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方式 |
全淹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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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环境温度范围 |
-20℃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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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环境相对湿度 |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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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型号表示:如QRR□LW/SPL。
QR —气溶胶灭火系统;
R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第二个R);
□ —气溶胶发生剂充装质量,比如:5表示本型号气溶胶发生剂充装量为5KG;
L —灭火装置安装方式为落地式;
W —喷口温度类型为限温型;
S —S型气溶胶灭火剂;
PL —磐龙(PAVLN)。
2.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的标准型号为QRR5.0LW/SPL、 QRR1.0LW/SPL,分别充装5.0KG、10KG药剂。
3. 根据《热气溶胶灭火装置》(GA499.1)规定:一个灭火装置中气溶胶发生剂的总充装质量不应大于10KG,对于超过10KG灭火剂量的防护区,可采用多机联合保护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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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装调试
1、相关规范标准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气溶胶灭火系统 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GA 499.1)
安装调试必须遵循以上规范标准,同时还需遵循其他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2、安装准备
安装前必须认真阅读与本装置有关的说明书,熟悉工程设计方案,确保本灭火装置布置与设计图纸相符,各部件齐全且符合设计要求。
3、安全要求
1.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要求: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的喷口前1.0m内,装置的背面、侧面、顶部0.2m内不应设置或存放设备、器具等。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执行。
2.灭火装置不宜安装在下列位置:
a)临近明火、火源处,临近进风、排风口,门、窗及其他开口处。
b)容易被雨淋、水浇、水淹处,疏散通道。
c)经常受振动,冲击处和腐蚀环境中。
3.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气溶胶灭火系统 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GA 499.1)
安全要求必须遵循以上规范标准,同时还需遵循其他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4、装置接线
1.灭火装置接线端子图:
单台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接线示意图
同一保护区的多台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接线示意图
2.端子功能描述:①、②为启动信号接入端子。③为投运端子。④为装置外壳接地端子。⑤、⑥为反馈信号端子。
3.同一保护区的热气溶胶灭火装置如超过10台,必须另外配接放大器,请在定货时予以说明。
5、装置调试
1.每台灭火装置出厂前已将灭火装置的启动端子(①、②端子)短接,调试时可以在①、②端子接入2~5欧姆电阻或指示灯代替。
2.同一防护区的多台热气溶胶灭火装置连接时,启动信号采用串联连接方式。
3.同一防护区的多台热气溶胶灭火装置连接时,反馈信号采用并联连接方式。
4.在开始调试前,必须仔细确认①、②、③、⑤、⑥端子的绝缘是否符合要求,必须确保这些端子对地电阻大于20MΩ。
5.在开始调试前,应测试各端子间的绝缘情况,除①、③电阻为2~5欧姆外,其他各端子测试电阻均应大于20MΩ。
6.在开始调试前,应确保④号接地端子接地正常,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6、系统投运
1.根据相关法规规范要求,消防灭火系统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报告。操作使用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并取得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
2.在确认满足投入使用条件后,先将启动信号线断开,再将短接①、②端子的短接线移至②、③端子,使②、③端子短接,这时每台装置①、②端子的测量电阻应为2~5欧姆。
3.再次仔细确认各端子间和各端子对地的绝缘是否符合要求,再次仔细确认装置接地是否符合要求。
4.仔细确认报警联动系统是否正常。
5.在确认符合投运要求以后,可以将装置投运使用。
6.装置投运使用后,严禁擅自拆卸、移动。
六、维护保养
为了确保热气溶胶灭火装置工作的可靠性,应按规定建立完善的装置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制定操作规范,由培训合格者对装置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在维护和保养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执行(参照安装调试的第1节相关标准)。
1、日常(运行时)维护、保养
1.保持防护区和控制室内清洁、干燥、通风良好。
2.灭火装置和报警灭火控制器表面清洁无尘。
3.检查灭火装置铭牌、警示牌,无损、清洁可视,装置喷口无堵塞。
4.查看报警系统是否出现故障信号,或有可能造成装置误启动的问题。发现以上,应及时进行检查和处理。
5.参照第五章安装调试的第3节安全要求进行专项检查。
2、年度维护、保养
1.防护区的开口情况、防护区的用途及可燃物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
2.对灭火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各部件连接可靠无松动,并做好装置清洁工作。
3.灭火装置投入正常工作状态后,有效期为6年(生产日期见铭牌),超过有效期后,由使用单位与供应商联系更换。
3、维修
维护和保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需协助解决,使用单位可函告或电告通知本公司,本公司的产品应由本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或本公司授权的代理商进行维修。
七、注意事项
1.灭火装置在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潮、轻装轻卸,严禁碰撞、卧置或倒置。
2.灭火装置避免接近热源,防止太阳直晒,运输和贮存环境温度要求-20~55℃,并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
3.拆装过程中应避免碰伤装置表面而影响外观。
4.无关人员禁止乱摸乱碰本装置的各部件,以免发生意外。
5.装置安装调试的人员,应取得相关的上岗培训证,应熟悉本装置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和动作的程序,以及各部件的基本结构和工作状态。
6.装置严禁拆卸,安装后不得随意移动。
7.日常保养和维护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防止灭火剂误喷。
8.防护区空气中不应含有易燃、导电尘埃及腐蚀部件的有害物质,否则必须加以保护,装置也不能受到震动和冲击。
9.装置喷射灭火剂前,所有人员必须在喷放前撤离火情现场,灭火完毕后,必须首先启动风机,将废气排出后,人员才可进入现场。
10.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有效期6年(生产日期见产品铭牌)。超过有效期限后,由使用单位与供应商联系更换。
11.其他安全措施应遵循国家相关规范。
八、售后服务
1)服务宗旨:诚信、快速、高效、周到。
2)服务目标:优质产品,诚信为本,客户至上,服务周到
3)服务效率:保修期内或保修期外如系统出现故障,供方在接到通知后,维修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为需方快速排除故障。
4)服务原则: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产品实行三包,在保修期内供方将免费维修和更换因质量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保修期外零部件的损坏、使用单位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维修或提供的配件均按成本价计。
5)培训:为使用单位培训人员,使其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能熟练的操作设备,并能解决常见问题。